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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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
2025-06-28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违规吃喝的问题上,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家人围坐、好友相聚总少不了一桌好菜但公职人员可得警惕有些“热情饭局”可能藏着“违规陷阱”1什么是违... -
党员干部生活中的纪律“红线”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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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违规吃喝“捂盖子”,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2025-06-14
节日期间,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2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显示,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千岭乡两地发生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并致人死亡的案例。两起事件发生后,有的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 -
“四风”问题知多少?一起来做笔记!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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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是铁规矩、硬杠杠
2025-05-16
新华时评·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是铁规矩、硬杠杠日前,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更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总书记这样划重点!
2025-04-29
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2012年末,刚刚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颁布了“八项规定”,要求全党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先... -
@党员干部,这些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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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⑪
2024-07-18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条文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二)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⑩
2024-07-17
“新官不理旧账”条文第一百三十条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⑨
2024-07-05
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条文第一百零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⑧
2024-07-04
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条文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⑦
2024-07-02
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条文第八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⑥
2024-06-23
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条文第八十条 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解读《条例》第八十条新增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⑤
2024-06-21
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条文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④
2024-06-04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条文第五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③
2024-05-29
结交、充当政治骗子条文第五十五条 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解读《条例》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②
2024-05-25
关于纪法衔接条款条文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 -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①
2024-05-20
关于不予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条文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