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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二期临时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码头公司   发布日期:2024-08-27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HJ/T 436-200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等的相关要求,将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二期临时改造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运营单位。

一、项目名称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二期临时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在保证原码头泊位等级、泊位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对127#泊位和128#泊位进行局部改造,临时增加煤炭接卸货种。工程建设内容为:在原二港二127#泊位增设3台1500t/h的螺旋卸船机、增设转运站一座、污水处理站一座;128#泊位采用4台40t的门座式起重机卸船,增设4台除尘料斗,对码头2#变电所高压柜及高压电缆进行改造;127#、128#两个泊位增设两条3000t/h皮带机(约550米),增设配套的靠泊监控仪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本工程建成后可实现吞吐量为920万吨/年,其中大宗散货(煤炭)770万吨/年,小宗批量散货、机械设备以及集装箱等150万吨/年。因工程性质为临时性改造工程,服务期限为2021年底至2026年底,共计5年。

本临时工程装卸工艺方案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内容包括改造127#泊位,采用螺旋卸船机卸船,皮带机进行水平运输,通过码头西端的 T1转运站与干散货输送栈桥工程皮带机系统衔接,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内容包括皮带机延长至128#泊位,128#泊位采用门座式起重机装卸件杂货兼顾煤炭卸船。一期工程2021年5月6日开工,2022年1月26日完工;二期工程2023年8月3日开工,2024年3月25日完工。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程序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工作程序为: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现场验收会→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告的公示→信息平台的报备。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HJ 436-2008),结合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工程的特点,核查本工程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根据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③您认为本工程对您的生活有何意义;④您认为环境问题是否重要;⑤您所生活的地区环境现状;⑥您认为项目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⑦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⑧您认为工程对本人经济的影响;⑧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六、项目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运营单位: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峰 

电话及传真:0518-82023008

邮箱:10620182@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运营单位。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众意见表.docx

 

 

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