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承担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滨大道外侧(刘圩港闸东防波堤至张圩港闸西防波堤)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于徐圩新区海滨大道外侧的部分海岸带区域进行修复,恢复为沙滩。沙滩恢复长度约为2570m,恢复面积约为24.1万m2。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卫锋 联系电话:15702997793
邮箱:wangfeng@fygroup.com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西、规划路北(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205室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四、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